【新民晚报·新民网】最高人民法院今天举行新闻发布会。在“六一”国际儿童节来临之际,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共同向社会公布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十大司法救助典型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
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司法救助典型案例
【资料图】
目录
1.小敏申请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案
2.小安申请民事侵权纠纷司法救助案
3.小婷申请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案
4.小丹申请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案
5.小吉等6人申请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案
6.小思、小乐申请民事侵权纠纷司法救助案
7.小良、小徐申请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案
8.小依等5人申请民事侵权纠纷司法救助案
9.小伟等3人申请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案
10.小浩申请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案
本次发布的十个案例,是最高人民法院首次联合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以专题形式集中发布。这些案例涵盖了刑事被害人救助、追索抚养费救助、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救助等可予救助的主要案件类型,既有人民法院与妇联密切协作建立“资金救助+立体帮扶”的多元救助机制,又有人民法院勇于担当、以实践先行推动制度创新的典型案例,还有人民法院针对特殊未成年人给予精准救助的生动实践。
在此次发布的小敏申请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案中,未成年人小敏母亲被害,被告人被判处死刑,无赔偿能力,附带民事判决无法执行到位。小敏身心遭受巨大打击,不愿在老家小学继续就读,来到城市与父亲共同生活,家庭生活困难。法院对其及时启动救助程序,在发放司法救助金的同时,针对小敏辍学后虽恢复上学但只能在小学借读、无正式学籍以及需要心理疏导等问题,与当地妇联及教育部门进行沟通,协调解决了小敏的实际困难。
在此次发布的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司法救助典型案例中,还涉及针对向未成年人提供专门心理救助金、提供心理危机干预等立体帮扶,进一步延伸司法服务。在小浩申请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案中,小浩的父亲被害,其本人亦受到人身伤害,法院作出刑事附带民事判决,判处被告人死刑,并判决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13万余元。后经调查,被告人无财产可供执行。考虑到小浩系未成年人,其心理因刑事案件受到重创的实际情况,法院除决定直接向小浩发放生活救助金外,还为其申请了心理救助金,协助医疗机构对小浩进行心理治疗。
据介绍,近年来,各级法院在审判执行工作中不断加大未成年人救助力度,通过“绿色通道”优先办理、优先发放救助金,救助资金向未成年人倾斜,及时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各级人民法院将以此次案例发布为契机,加大对未成年人的救助帮扶力度,积极延伸司法救助职能,不断推进司法救助、社会救助、慈善救助等制度的衔接和完善;期望全社会更加关注和支持人民法院司法救助工作,进一步凝聚全社会关心、关爱、尊重和服务未成年人的共识和力量。(新民晚报驻京记者杜雨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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