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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本科一批A段、二批A段等批次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

来源:生活报    时间:2023-06-19 23:25:58

记者从最新发布的《2023年黑龙江省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中获悉,我省在贫困地区定向招生本科专项计划(国家专项)、普通本科第一批A段、普通本科第二批A段、普通高职(专科)批A段、艺术类本科批A段、艺术类高职(专科)批A段、体育类本科批和体育类高职(专科)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其他批次和类型仍实行梯度志愿投档录取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批次,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由院校择优录取。报考普通文史类和理工类的考生,以考生文化课成绩(含照顾政策分)作为排序成绩,按排序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位次。如排序成绩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文史类为语文、外语、文科综合、数学,理工类为数学、外语、理科综合、语文。


(资料图)

报考艺术类的考生,以专业课成绩和文化课成绩(含照顾政策分)按一定比例折算生成的综合分作为排序成绩。按排序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位次,如排序成绩相同,按专业课成绩排序确定位次;如专业课成绩也相同,再按文化课成绩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成绩排序确定位次。

报考体育类的考生,以术科成绩和文化课成绩(含照顾政策分)按比例折算生成的综合分作为排序成绩。按排序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位次,如排序成绩相同,按术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如术科成绩也相同,再按文化课成绩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成绩排序确定位次。

平行志愿各批次投档分为模拟投档和正式投档。省招考院在正式投档前,进行模拟投档,按院校招生计划数的100%、105%两个比例向招生院校提供生源信息,供院校确定调档比例参考。

对文史类和理工类本科提前批次、高职(专科)提前批次和普通本科第一、二批B段,省招考院在其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根据考生志愿顺序按招生计划数的110%投放考生电子档案。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再按调档比例补足缺额。

贫困地区定向招生本科专项计划(国家专项)按院校招生计划数的100%投档。

艺术类本科提前批A段、B段、艺术类本科批B段和艺术类高职(专科)批B段,省招考院按照考生志愿顺序进行投档。每批次投档时,先投放填报第一志愿的考生电子档案,由院校根据本校向社会公布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若有个别院校招生计划未完成,再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进行第二志愿投档录取,依此类推。每次投档时,省招考院将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均符合投档条件的考生电子档案一次性全部投档到院校,由院校按向社会公布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

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在院校调档分数线上不能完成计划的,可在院校调档分数线下20分以内、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根据考生志愿补充投档,由院校择优录取;对未完成的定向就业招生计划采取网上公开征集志愿方式完成。

报考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的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必须在“特殊类型招生录取院校志愿”栏内填报志愿。录取时,省招考院根据入选资格考生高考成绩、试点院校给予的优惠分值和试点院校模拟投档线,按照考生所报志愿向院校投放考生电子档案,由院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原则上应全部录取,不得退档;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电子档案及时退回省招考院,进入“平行志愿投档”。未经教育部“阳光高考”网站和“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网站集中公示的考生,不予投档和录取。

龙头新闻·生活报 记者:吕晓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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