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清算员工补偿标准是:
1.公司欠劳动者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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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欠劳动者的应当划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医疗保险费用。
3.法律及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劳动者的补偿金。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企业破产法》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1.破产申请书;
2.企业主体资格证明;
3.企业法定代表人与主要负责人名单;
4.企业职工情况和安置预案;
5.企业亏损情况的书面说明,并附审计报告;
6.企业至破产申请日的资产状况明细表,包括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和企业投资情况等;
7.资产负债表等有关会计报表;
8.企业在金融机构开设账户的详细情况,包括开户审批材料、账号、资金等;
9.债权清册,应列明企业的债务人名称、住所、债务数额、发生时间和催讨偿还情况;
10.债务清册,应列明债权人的名称、住所、债权人债权数额、发生时间和偿还情况;
11.企业涉及的担保情况;
12.企业已发生的诉讼情况。
三、小公司申请破产要缴纳的费用没有统一金额规定,要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确定。主要的是要支付的费用有向法院交纳案件受理费,收费标准为根据破产财产金额,按《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的比例减半收取,最高30万元。管理人收取的清算服务报酬及相应的清算办公费用。管理人的报酬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确定管理人报酬的规定》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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